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蒲兴琼等同志法律职务任职的通知
院各内设机构:
接广朝人常[2014]8号文件通知,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蒲兴琼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 娜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龙岗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通知
2014年5月7日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滨河路五十五号 电话:0839-86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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