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罗洲昌等4名同志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科、局、室、处、队: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录用姚盛伟等27名同志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的通知》(广组通〔2013〕59号),现将录用罗洲昌等4名同志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通知如下:
朝天区人民检察院4名
侦查员3名:陈彬、廖富明、徐宾;书记员1名:罗洲昌。
试用期一年,录用时间自2013年10月23日起计算。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29日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滨河路五十五号 电话:0839-86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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