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曾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在开庭审理时,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这是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旺苍县人民检察院首次提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
在质证环节,辩护律师对部分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求合议庭排除非法证据,同时对现场勘查记录中没有提取路边白色灰状物体提出异议。为使庭审能够更清楚地查明事实,证明取证程序合法,公诉人申请现场勘查的制作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办案件的三名民警,在表明自己作为该案承办人的身份并当庭签署证人如实作证《保证书》后,三名侦查人员分别就具体职责、案发经过、取证程序、现场勘查情况等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和合议庭的交叉询问。特别是交通肇事案件中现场勘验图表的绘制,接触点的确定等专业问题请侦查人员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并就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以及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使整个案件的关键证据更加清晰的呈现在审判人员、公诉人以及被告及其辩护人的面前,使案件更加清晰明了。
修改后刑诉法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检察院可以提请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修改后刑诉法对证据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要求更加严格,实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于强化侦查人员的庭审证据意识、促进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取证行为规范化、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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