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固定资产拟报废公示
我院对一批空调及厨房用品进行报废处置,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以上资产处置已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履行完审批手续,特此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有购买意向者请联系:何继虎,联系电话:17713465571或者0839-862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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