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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行政公益诉讼助力国有财产保护

发布时间:2021-07-08  来源:本网  点击量: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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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行政公益

诉讼助力国有财产保护

 

为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地维护国有财产不受损失,助力国有财产保护。近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就八起涉及国有财产保护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相关行政部门、案件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等应邀参加公开听证,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冷静主持公开听证。

2016年3月22日20时许,高某飞驾驶拖挂油罐车,经108国道由陕西宁强驶往四川广元时,在宁强县汉源街道何家坟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侧翻,致使20吨柴油外泄,部分柴油顺路基流入潜溪河,进而经潜溪河流入嘉陵江,对潜溪河及嘉陵江水质造成严重污染。事故发生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污染控制,环保、应急管理等六个部门及中子镇、朝天镇为有效控制污染,合计支出应急处置费用296万余元。但相关部门及乡镇未依法向侵权责任主体主张权利,致使国家财产一直处于被侵害中。为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害,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经认真调查核实后,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

听证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详细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对该案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分析,建议对该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到会人员就应急处置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重点对资金支出证据情况做了分析,均表示将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共同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害。行政机关委托的共同诉讼代理人就该案的责任主体、案件定性、证据补强提出了建议。人民监督员在围绕证据、责任主体等向承办检察官和承办律师进行了详细了解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准确的、合法的,支持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国有财产不受损失。在讨论发言中,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充分阐明自身观点,最后就案件的证据、程序等焦点问题形成了共识。

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冷静指出,公开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推动案件办理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维护好国有财产不受损失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她要求,案件承办部门要按照诉讼证据标准和要求,配合指导相关部门收集、完善和固定好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保证案件质量。同时,要同步监督诉前检察建议推进落实情况,确保监督效果。她希望,相关行政部门、乡镇要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听证会后,为推动案件及时快速推进,该院现场向相关部门及乡镇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据第二检察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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