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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院:深入案发地现场公诉,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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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院:深入案发地现场公诉,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3月10日,朝天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到案发地大滩镇对一起电网猎捕野猪案进行现场公诉。法院当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

经依法审查查明,今年1月,被告人赵某某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在大滩镇文安村10组的山林中用购买的电瓶、增压器等设备非法铺设电网,用于捕猎野猪,由于疏忽大意,造成电线短路进而引发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赵某某发现无法阻止火势,为掩盖犯罪事实,迅速将捕猎野猪设备藏于附近村民家中。当地群众发现火情后,及时向当地村镇两级上报,经当地村民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火灾及时得以扑灭。经应急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认真排查和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赵某某当日即被抓获归案。赵某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中,检察官结合案件以案说法,对参加旁听的300余名镇村组三级干部、护林员和村民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检察官结合该案阐述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严重危害,宣传了森林防火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希望广大村组干部、村民引以为戒,认真及时抓好宣传教育,落实好专项清理、走访排查、日常巡查等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将转告家人及亲朋好友不做类似违法的行为,自觉成为良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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