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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本网  点击量: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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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共设内设机构5个。

    (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印发,管理秘书事务;编发《检察工作简报》等内刊,处理机要文电,负责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负责检察技术装备、交通工具、通讯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业务、基本建设、经费的申请、核算及各种车辆、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购置、分析、分配和管理,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环境秩序管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审查决定是否追捕、追诉;决定是否提出或提请刑事抗诉等工作;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进行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督工作。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包括诉讼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组织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开展化解社会矛盾、服判息诉工作等。

   (四)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责:一是在案件管理中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接待、审查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身份和来访事由,办理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律师会见、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或者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等。二是办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办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有赔偿义务赔偿案件等工作,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解除工作,负责落实安排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加执法检查、了解检察工作情况等监督活动,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监督处理结果,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四是承担受理的案件中有关视听证据的技术取证、收集、保全和应用工作,承担本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院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终端、网络设备、数据储存、应用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保障,负责对本院专线网网站进行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对本院计算机专网的管理和升级扩容,组织和保障本院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承担其他应由涉及检察技术的事项。五是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五)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协助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地方党委负责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宣传工作;规划和指导全院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工作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检察官、司法警察的管理、考核、晋级、晋衔工作;负责检察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构设置和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工资、奖励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院的制度和机制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受理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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