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贯穿于检察工作之中,加强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提请逮捕刑事案件39件6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6件58人,不批准逮捕3件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1件152人,审查后提起公诉72件130人,不起诉4件4人,依法提高审级及移送其它检察院2件10人,正在办理3件18人。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39人,占批捕总人数的57.3%;提起公诉51人,占起诉总人数的34%。办理的张某等4件6人贩卖毒品案,嫌疑人流窜作案、多次贩毒,社会危害严重。我院认真审查证据,快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及时提起公诉,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至11年有期徒刑。
认真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初犯、偶犯、社会危害不大或有法定从轻情节的案件,依法从轻处理。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件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4件4人。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对7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和专人审查,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量刑建议,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帮助其改过自新。
运用检察建议和情况反映,扩大执法办案社会效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运用检察建议、检察情况反映等载体,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提出对策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3件。加强不批捕不起诉说理工作,对6件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犯罪危害等向侦查机关和被害人进行说理,消除了疑虑,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惩防并举,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件6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5人、贿赂案件1件1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件6人,法院审理后已作有罪判决2件2人。严肃查办重点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补偿、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国家专项资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立案查办了昭化镇石盘村原村主任等2人涉嫌贪污案和原区食品贸易公司经理等3人涉嫌贪污案。
切实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按照《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立案查办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件1件2人,该案侦查终结已移送审查起诉。2011年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评中位列第一。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深入分析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对策,供区委、人大、政府决策参考。二是认真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参加候选人资格审查10余次,参与换届机制构建和廉政风险预防服务20余次,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三是多举措开展职务犯罪举报宣传。精心办好《预防职务犯罪专刊》,成为预防宣传新的平台;相继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检察长专题电视讲话等活动,广泛宣传职务犯罪举报知识。四是加强行业预防。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卫生等10余个部门召开座谈会,出台了《预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实施方案》,促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去年12月20日,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服务民生座谈会在我院召开,省、市检察院、市政协、区领导以及其它县区检察院的同志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领导对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执法活动加强监督,提前介入3件重大复杂案件,对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发检察建议1份,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追捕犯罪嫌疑人3人。在认真审查证据的基础上,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提出书面量刑建议45份,均被法院采纳。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的监督,对认为量刑畸轻的案件提出抗诉1件4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监外执行罪犯逐一建立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公安机关加强监管,防止脱管漏管现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规范进行。
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4件,经审查后提请抗诉1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3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国土、工商等13家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阅行政执法台帐200余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严格要求、自身过硬的指导思想,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认真开展创先争优、“警民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电影等活动。进一步完善“三早”预警机制和谈心谈话制度,以关键岗位和执法办案一线干警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和亲属谋取私利,与案件当事人保持距离。院总支分别被区委和市院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增强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都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深化检察委员会建设。严格执行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议案行为,共召开检委会会议4次,审议决定议案7件。
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个月选定1个课题、确定1名主讲人对重要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进行讲解;派出46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又有1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多层次、全方位地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4名干警受到省、市院和区委表彰。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加强控申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接待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情绪疏导、信访答复等功能为一体的接待窗口。2011年,我院接待室被省检察院命名为省级文明接待室。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共受理控告申诉11件、举报线索14件,均已妥善办结。保持了三级机要通道、检察专线网和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转,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政法专线网,购置图书600余册,新建电子阅览室。继续做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所办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五、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重大工作部署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席会议报告或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等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我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代表、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了5名同志为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作撤案处理的自侦案件1件。同时,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按照《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等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案件,积极推行流程监督,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逐步从事后监督拓展到事前和事中监督;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多种形式开展检务督察活动7次;严明办案纪律,细化各项办案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1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项工作还比较滞后,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队伍专业化程度和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官断档现象严重。三是办公办案用房紧张,办案设施设备还比较落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2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凝心聚力,创新发展,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把元坝基本建成广元宜业宜居新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查办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民生民利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努力在完善涉罪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进社区矫正、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等方面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二、切实加强法律监督。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深入查找法律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办商业贿赂、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办案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突出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适用法律不统一、执法不严格等问题的监督;加大对司法不公、执法违法等渎职行为的查处;坚决查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加强对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积极推进民事执行监督的探索。
三、继续深化基础工作。坚持将夯实基础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制度落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确保办案安全;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形成动态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研判和落实改进的工作机制,真心实意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在提高法律适用能力、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出新的努力。
四、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提升检察人员职业忠诚度,培育检察人员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一身正气的职业品格;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健康向上、陶冶情操的文化活动,提升检察人员文化素养;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检察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继续开展岗位练兵、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区委第六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广元宜业宜居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或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量刑建议:指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依照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庭审中就被告人的量刑幅度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对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的罪犯,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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