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旺苍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不捕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监督协作机制》。
该《协作机制》明确了对三种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后续监督:一是对不构成犯罪不捕的案件,监督侦查机关是否依法释放嫌疑人,是否存在插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形;二是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监督侦查机关是否继续补充侦查,防止其怠于侦查、不当撤案、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三是对因无逮捕必要不捕的案件,监督侦查机关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是否依法提请逮捕,对侦查终结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起诉,防止其自行消化或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不及时报捕影响诉讼的情况发生。
该《协作机制》的建立,确保了侦查活动监督不留死角,改变了侦查监督部门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就不再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状况,同时增强了监督实效,促进侦查权依法规范运行。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