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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推动人大出台保护生态决议

发布时间:2014-03-31  来源:本站  点击量: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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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旺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经过认真审查,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大东河引用水源保护的议案的决议(草案)》,此决议的出台缘于旺苍县院的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元月,旺苍县检察院邓海国检察长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过程中,到挂联乡正源“走基层”调研时发现旺苍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东河流域被严重污染:河流沿线有的乡镇没有垃圾处理场所,乱倒乱扔现象严重;有的垃圾仓选址不规范,下雨污水带上部分垃圾直入东河;沿线非法采砂采矿点多,导致河水严重污染。东河是旺苍的母亲河,也是旅游走廊,被严重污染既破坏旺苍形象,更影响人民身体健康。遂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绿谷红城,幸福旺苍”保驾护航。随即邓检向县人大王志强主任专题汇报,并将检察建议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王主任对此事高度重视,先后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视察东河流域。

    通过实地走访,杨晓燕等93位代表在本次县“两会”上提出《关于加大东河饮用水源保护的议案》,此事关乎旺苍县城区及东河、嘉川等乡镇数十万人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会议决定将此议案列为大会议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和办理代表议案的有关规定,将本议案的办理作为一项重大民生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引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整合力量,彻底治理东河上游沿途场镇垃圾、污水和畜禽养殖等造成的污染,坚决依法取缔在引用水源保护区内除正常清淤外的各类非法采砂船只和机制采砂、采矿企业,并设立隔离设施,完善相关标识标牌,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洁净、安全的引用水。并要求此议案的办理情况须向旺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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