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该院提前介入一起销售假药案,该院立即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案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2014年2月起,嫌疑人李某在其经营的瑞华药店加盟店中,多次向患者推荐、出售无批准文号的甲茸壮骨通痹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经认定为假药)。该院认为嫌疑人李某明知是假药,而多次贩卖,其行为可能涉嫌刑法一百四十一条销售假药罪。遂函告食药局:建议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对全县存在的类似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县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