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利州区检察院公开答复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近日,利州区检察院组织对一起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这是该院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积极尝试。
此次公开答复会议,利州区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就王XX、李XX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提出的刑事申诉,该院通过认真复查,鉴于申诉人对案件的处理决定异歧很大,决定将复查决定向申诉人进行公开答复。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要求,首先向申诉人宣读并送达了《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之后听取了二名申诉人的陈述意见,案件承办人就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处理意见进行了阐述,公安机关也就案件侦查情况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最后对申诉人明确指出,要依法理性反映自己的诉求,若对复查决定不服,可以继续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二名申诉人及其家属均对检察机关采取公开答复的方式表示了充分的认同。受邀全程见证公开答复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也由衷赞同和肯定了利州区院主动推行检务公开,认为以公开答复的方式既保障了申诉人对案件处理的知情权、表达权,同时也让社会各界切实拥有了参与权和监督权。这种方式让检察机关在公开和透明中既晒出了执法的公正和公平,也晒出了自身的廉洁和严格,这更有益于提升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减少质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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