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院侦查监督处审查一起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侦查监督处会同公安禁毒支队进行专案研究。建议公安机关快速补充、固定证据,使证据形成证据链,以达到批准逮捕要求,我院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该案为利州区公安分局在办理王某涉嫌抢劫一案中,王某主动检举李某有贩卖毒品行为。经查,2013年9月,王某打电话给李某要求购买400元的冰毒,李某表示同意,并约王某到南河某宾馆旁交易,后公安机关将现场等候毒品交易的李某抓获,并当场从李某身上缴获毒品冰毒2.2克、麻古0.1克。归案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交代贩卖毒品事实,市院侦监处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案研判证据,建议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思路,启动技术侦查。迅速补充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按照建议立即通过技侦手段调取了王某向李某购买冰毒的相关证据,进一步证实了李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证据达到了批准逮捕的要求。市院侦监处遂依法对李某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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