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四川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命案质量座谈片会在剑阁县检察院院召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广元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树壮出席会议,省院公诉一、二、三处负责人,德阳、绵阳、巴中等7个市州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和公诉处负责人,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政法委孟建柱书记、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关于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的重要指示,传达了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命案座谈会精神。会上,各市州检察院分析了命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命案质量座谈会的相关工作措施及命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
听取各地汇报后,针对在死刑二审案件中如何履行公诉职能、提高命案质量,省院公诉二处处长立克幸义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的精神,坚持“疑罪从无”,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严格执行新刑诉法的规范,坚决贯彻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高度重视庭前会议的作用,认真审查证据,确保命案质量。省院公诉三处处长王小兰指出,要切实增强提高命案质量的使命感,从系列冤假错案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杜绝“重打击、轻保护”的思想,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死刑案件办案制度。
最后,张晓勇副检察长结合当前公诉部门命案办理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命案质量座谈会相关工作措施、提高命案质量作了讲话。
张晓勇指出,要切实增强提高命案质量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并以7个典型错案为例有效促使我省公诉案件依法办案,树立“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理念,利用好、整合好司法资源。要将正在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当前正在办理的案件,防止产生冤假错案的发生。充分发挥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职能,切实加强公诉队伍建设。
张晓勇强调,参加会议的人员要自省自立,在提高自身水平的基础上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人关于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的重要指示,并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到院里每一位干警,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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