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推进会在利州召开。此次会议由广元市委政法委牵头,广元市检察院主办,利州区检察院承办。四川省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朱德川、公诉一处处长雷秀华、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光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广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主持。省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龚军辉以及成都、泸州、乐山等地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代表观看了由利州区检察院制作的未检工作专题片,利州区政法各家和广元市正德中学做了经验介绍。
雷秀华对推进会议的召开予以充分肯定。他说,推进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广元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在贯彻2012年5月份“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上取得了好的成绩,达到了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较高水平。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雷秀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司法机关要树立一种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作为慈善公益事业来做的理念;二是各司法机关要构建一个专门化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机制;三是要努力构建一项在党的领导下,各机关各部门都齐抓共管、人人都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系统工程。
朱德川强调,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工作,是抓根本、固基础、强民族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原则和法律、政策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朱德川指出,广元市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帮教预防体系建设等方面一直处于全省前列,省院对广元未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进一步深化未检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邓光志指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给执法办案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要完善办案机制,形成诉讼权益保障体系;要延伸工作职能,形成全程跟踪帮教体系;要拓展预防阵地,形成法制宣传教育体系。邓光志强调,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组织领导到位、机制建设到位、齐抓共管到位,才能确保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要注重学习借鉴,大力推广利州区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利州区检察院构建的办案专业化、帮教社会化、预防体系化“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格局的做法。二是要加强基础工作,要选好配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干部,加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的装备建设,确保工作质量。三是要通过制度建设将修改后刑事诉讼的规定落到实处。四是要加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在“大政法”理念下,发挥职责,密切配合。
广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出席会议。成都、乐山、泸州等地检察院应邀出席会议。广元市区两级政法各家、教育局、工会、关工委、团委、妇联等14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当天下午,与会代表还听取了四川大学法学院万毅教授作的《新刑诉法修改与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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