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元市检察机关立足侦查监督职能,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取得了较好成效。2012年至2013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2件75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2件75人,检察机关已起诉25件37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0件19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建立机构为先导,夯实衔接工作组织保障
2005年,我院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20个司法、行政单位会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试行)》,建立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2012年,我院与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市纪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了广元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保障两法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5月,我院主动向市委汇报了2005年衔接机制运行以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建议成立广元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广元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监察局局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29个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协调、考核的责任主体,这在全省开创了先例。2012年8月,广元市委转发了《实施意见》以及两法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各县(区)及时明确了牵头单位,建立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为两法衔接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以拓展途径为重点,构建衔接工作多元平台
广元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成熟、有效的衔接模式,丰富衔接载体,多措并举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一是建立移送案件备案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每季度向两法衔接牵头单位报送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该项制度建立以来,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7件62人,书面报送备案48件52人。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难点、疑点问题。2013年4月,我市朝天区召开联席会议,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移送标准,生产、销售劣假药案件罪与非罪界限以及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共识,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解决了当前朝天区食品药品案件的移送问题。三是建立个案协调沟通制度。广元市检察机关重视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解决办案工作中的难题,2012年至今年7月,全市共组织召开个案协调会10件次。四是建立提前介入制度。对上级督办、媒体关注以及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规定检察机关应派员提前介入,分析研判案件事实,提出收集固定证据意见。2012年至今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或接受商请提前介入行政执法案件23件。
三、以督导检查为手段,促进衔接工作规范运行
为强化两法衔接工作,督促《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今年3至4月,市检察院、市法制办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对市级行政执法机关2012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4人。今年4月,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8月,市检察院会同市法制办对市食药局、农业、环保、劳动保障、工商等危害民生案件监管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各县(区)院也相继开展此项工作,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18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对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执行不力、行政执法不规范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实施细则,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目前,市司法局、市食药局等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实施细则。通过开展督导检查,规范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提高了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识。2012年至今年7月,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7件62人。
四、以交流平台为抓手,巩固深化衔接工作成果
广元市检察机关把两法衔接工作信息交流和媒体宣传,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一是强化信息交流。今年,广元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检察工作简报中开办了“两法衔接专刊”,及时编辑各地、各部门领导指示、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工作信息等,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学习借鉴。该专刊在送发市级两法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检察院、政府法制办的同时,上报省检察院、省委综治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商务厅、广元市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等领导。二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今年7月,广元市检察院开通了检察微博、举报电话。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以及建议移送情况向本院办公室通报,在检察微博上宣传报道。检察微博同时公布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职能职责以及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监督任务。对拓宽两法衔接工作的监督视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广元市检察机关与各司法、行政执法机关通力配合、相互合作,在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扰,主要是信息网上共享、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上级机关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再下功夫、再添措施、再增成效,努力推进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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