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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发布时间:2015-07-29  来源:本站  点击量: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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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溪县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苍溪县院不断完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

一是管理主体专门化。强化内部监督,强化办案部门与案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涉案财物内外部流转规范、无缝对接。严格实行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分离、扣押款物与保管款物相分离原则。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台账,涉案物品和款项分别由案管部门和行装部门保管,统一管理。办案人员将涉案财物与专门保管人员进行交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涉案财物在专人监督下的正常管理。所有暂扣款一律交至财政专户,由财务人员建帐登记,案管部门备案监管,确保所扣款物来源去向明晰、案结物清。

二是管理设施规范化。完善基础设施,打造保管场所“新面貌”。该院对原有赃证物保管室进行改造,建立了专门的物证库,注重功能实用,保障安全。安装了门禁、监视器,实行24小时影像,杜绝涉案财物保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配置保密柜、储物柜和储物架,对扣押的每件物品均贴上标签,建立相应台帐,由案管部门实行集中保管。行装部门设置专用账户、专门场所和专用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

三是管理平台信息化。加强技术研发,科学管理体现“新”。针对以往涉案财物主要依靠人工登记和管理,易出现处理不及时、工作效率低、物品不便查找等情况。今年该院建立了专门的物证管理信息平台,对侦查机关(部门)移送的财物在物证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入库,实行一案一档,详细记录涉案财物名称、类别、数量、扣押时间、扣押人等信息,将实物进行拍照并上传系统,展示实物直观特征。运用“电子标签”,使用操作体现“快”。运用电子标签系统对涉案财物进行编号登记、贴签入库,并将财物信息进行电子录入,实现“一物一卡、一案一账(码)”,整个过程操作简便快捷。强化动态管理,全程监控体现“严”。依据该系统的查询、统计分析功能,财物保管人员能随时掌握各个阶段的涉案财物进出库情况,并保持系统数据与实物、账单相符,确保各类财物在系统中正常流转,促进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

四是监督管理常态化。坚持定期不定期对涉案财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案管部门、行装部门坚持定期查看涉案物品和涉案款项台帐,并与系统数据信息进行对照,在做出不起诉决定或接到裁判文书后三十日内,对扣押财物做好预警提示工作,确保涉案财物不遗失、不脱管、不滞留。由纪检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赃款赃物专项督察,逐案检查,形成专项督察报告。

           (据苍溪县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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