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院邀请群众列席检委会
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检委会决策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倒逼执法能力提升,根据市检察院《关于人民群众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的试行办法》的规定,青川县院邀请4名群众列席了本院第十届检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三个议题,分别是杨某某故意伤害案、张某某交通肇事案以及曹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会上,受邀列席会议的乔庄镇新华社区群众赵兴泉,人民监督员、县妇联副主席唐素清,县人大代表、县医患调解中心主任梁迎春,该院青年干警秦美蓉认真参与,仔细听取案情介绍、会议讨论和委员发言。随后4名列席人员发表了个人意见,并对检察院邀请第三方人员列席检委会的做法予以充分认可。
会议严格按照检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会前向各位委员、邀请列席人员印发了会议材料,对列席人员介绍了议事规则并按要求进行了保密承诺,告知其具有发表意见权、不具有表决权。
(据青川县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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