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检察院和省人社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市检察院和市人社局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并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院申报和市院审核的基础上,召开了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元)评选推荐工作会,拟推荐利州区检察院和马文、冯英2名同志为本次“双先”表彰对象。现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主要事迹见附件1)。
先进个人:
马文,男,汉族,甘肃文县人,大学本科,生于1987年12月,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现挂职凉山州美姑县拖木乡计划生育和禁毒防艾专职副书记、拖木乡综合帮扶工作队副队长、拖木乡综合帮扶工作队临时党支部副书记(主要事迹见附件2)。
冯英,女,汉族,四川剑阁人,大学本科,生于1986年2月,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主要事迹见附件3)。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以真实姓名通过信函、电话或当面等方式向市检察院政治部、监察处或市人社局表彰奖励与任免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部门及电话:
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 3245726
市检察院监察处 3229028
市人社局表彰奖励与任免科 3263800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19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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