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毒品危害,切实增强全民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营造全民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斗争的浓厚氛围,巩固无毒创建成果。根据2014年广元市检察机关开展“禁毒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经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6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吉被告人吉及么此者运输毒品案。20余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元外国语学校组织40余名学生代表到庭接受法制教育。公诉人在指控犯罪的同时以案说法,就毒品的危害性和预防毒品犯罪的重要性进行了宣讲。合议庭当庭判处吉及么此者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学生代表深有感触地讲到:“旁听这次庭审活动,使我们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让我们对毒品的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了解,同时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今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市人大代表、四川信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胡秀强对市检察院在国际禁毒日前开展禁毒宣传,以庭审的形式开展禁毒警示宣传教育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代表、委员建议将庭审活动搬到校园,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受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构筑自觉抵御毒品的思想防线。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主任邓光志,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李敦双以及省院公诉三处李程、李晓霞等领导莅临法庭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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