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统计总结 - 检察工作报告

2014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7-23  来源:本站  点击量:1609  
分享: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49

在青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围绕整体工作再上台阶、亮点工作更具特色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近平安青川、法治青川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深化平安青川建设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297人,批捕90人,同比上升3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9200人,起诉170人,同比上升90.5%。突出打击重点,批捕“两抢一盗”犯罪32人,起诉32人;批捕涉枪犯罪3人,起诉39人;批捕涉毒犯罪15人,起诉8

(二)严格把握办案质量。加强办案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14个。努力防范冤假错案,听取辩护律师意见9次,排除非法证据3份。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依法从快起诉40人。认真执行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不起诉17人,刑事和解4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附条件不起诉2人,提供法律援助8次,开展社会调查2次。

(三)认真参与社会治理。配合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办案中发现的关庄镇某无证经营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推动全县网吧实名制刷卡系统升级。结合办案加强社会治理动态研判,针对部分地区盗窃案频发现象,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人次,带案巡访、下访3次,对受理的28件举报、控告、申诉案件妥善处理,工作经验在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会上作交流。加强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关爱救助,牵头12家单位会签意见,完善救助机制,建立救助专户,从心理、生活等方面救助17人。该项工作得到省人民检察院领导肯定;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在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会上作交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被表彰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二、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事后查办与事前预防监督并重,促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11人,年度基数同比上升22%,案件大要案率、有罪判决率100%,挽回损失137万元,同时督促马鹿乡政府履行职权,追回犯罪嫌疑人借款10万元。注重打击行贿犯罪,查办了黄仁斌行贿案。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宣讲、警示教育19次,发出加强监管检察建议10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次,牵头会签预防文件2个,建立了竹园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强抓预防,促进了全县政治生态建设,预防工作得到县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肯定。依法开展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两法衔接”,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26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监督移送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

(二)对外监督与对内规范管理并重,促进公正司法。加强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3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8次。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得到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法院依法改判;提出量刑建议10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4次。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纠正监管场所违法3件,纠正监外执行(含社区矫正)违法17件,开展死刑临场监督1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保持监督规模,依法监督各类民事行政案件22件。加强律师执业监督,对一起律师违法行为,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成都市司法局采纳并纠正。推进检察执法管理,以规范促公正。加强办案管理监督,规范运行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分流案件207件,发出预警通知3次。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建立完善常态化检察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机制,评查案件14件。加强内部制约监督,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以及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上提一级批准等规定。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开展检务督察2次,回访重点案件2次。加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开展专项清理1次。

(三)主动公开与接受外部监督并重,促进司法公信。继续推进透明环境下的执法办案,公开案件流程信息200件、法律文书125份、重要案件信息9条。加强新媒体应用,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60条,《检察日报》、正义网微博对部分内容转发推广。深入各乡镇开展检务公开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同时,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感受检察执法。作为全省检务公开改革试点最早的县区检察院之一,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践探索,较好地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执法更规范、让办案更透明”,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绵阳梓潼等4家检察院到院交流学习。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向政协通报工作2次,邀请视察检察工作2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制度,增聘人民监督员6名,邀请监督职务犯罪案件侦查4次、公诉讯问10次,参与案件回访、宣布不起诉决定活动3次。深化群众监督,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居高满意度区间。

三、坚持把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作为根本目标,提升民生检察实效

(一)全力推进检察工作更接地气。探索开展“点站员户”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促进检察服务立体全覆盖。在全县设立40个民生检察联络点、建立10个青少年阳光检察站、选聘50名民生检察联络员、确定8类重点服务人群(户),重点履行8项职责,检察人员与基层建立了点对点联系。目前,民生检察网格已初具规模,检察窗口在更广泛的基层群众中间落地生根。做法得到省人民检察院高度评价。

(二)全力护航生态青川美丽家园。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办案组,加强案件办理力度,监督移送涉林犯罪案件线索3件,批捕涉林犯罪3人,起诉8人,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3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健全“补植复绿”机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件,监督赔偿生态损失8000元。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推动2起涉林案件在案发地开庭审理,1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增强执法引导性,促进完善制度管理,发出检察建议2份。在全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亮剑行动”中,院集体和1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

(三)全力维护特殊群体切身利益。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促进李天全申诉案达成和解,帮助追回拖欠五年的赔偿款及利息4万多元。深化农民工权益保护,帮助48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29.6万元,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2人。加强司法救助,通过办案发现救助对象5人,发放救助金2.3万元。重视解决巡回检察中发现的惠民政策落实问题,推动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协作平台。加强“三留守”人员帮扶,与24户家庭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资助困难学生6人,解决具体问题8个,兑现产业帮扶奖励11390元。巡回检察化解堵路、饮水、林权等纠纷6起。县人民检察院民生检察工作受到群众欢迎,获赠锦旗4面,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作了专题报道。

(四)全力增进人民群众法治信仰。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10名青年干警组成法制宣讲团,开展法制宣讲10场。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编发“青少年自护三字经”卡片7000余张,发放《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选编》800余册,上法制课3堂,组织青川职高学生开展了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深入宣传检察职能职责,在各民生站点设置检察宣传资料架50个。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市人大法治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交流。

实践证明: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符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民生检察”青川品牌得到进一步深化。省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予以充分肯定并转发工作经验,《检察日报》作了专题报道;成都双流等3家检察院到院交流学习。

四、坚持把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使命,夯实长远发展根基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对“四风”积弊进行大排查,征求意见建议125条。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5次。围绕改进作风加强问题整改,修订完善制度机制22项。以群教活动推动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深入进行“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全面启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队伍纪律作风有新的改进。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两个责任”,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检察队伍的党性原则、政治觉悟、组织观念得到新的加强。

(二)加强专业建设,筑牢人才根基。持续改善队伍结构,新进4人,新任助检员3人。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组织参加教育培训24人,通过全国检察机关视频系统学习11次,结合培训所学干警讲课6次。加强青年干警培养使用,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32人次;专题座谈交流5次;积极鼓励参加各类竞赛,在全市检察机关民行、侦监业务竞赛和演讲比赛中,县人民检察院共获5个奖项,全市八个基层院中仅青川、利州三项比赛均获奖。加强多岗实践,调岗15人;加强跟案锻炼,11人次参与上级机关抽调办案340余天,5人被通报表扬。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干警爱心捐款5次,150余人次参与各项公益活动,6名干警积极救助他人。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成立广元市检察官书画摄影协会青川分会,举办了第三届书画摄影展;重视新媒体运用,干警自导自演法治微电影《情满青川》,获全省政法系统微电影大赛一等奖。队伍专业化建设经验在全市检察工作会上作交流。

(三)加强基础建设,筑牢发展根基。认真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八化建设,完善办案工作区、驻所检察室建设,扎实开展结对共建、援藏援甘等工作,自觉接受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巡视,努力推动解决影响制约自身发展的关键问题。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4年,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优秀院、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驻所检察室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16人次获得上级表彰。

各位代表,2014年,县人民检察院整体工作再上台阶,亮点工作更具特色,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连续三年获得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鼎力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部分干警大局意识不强,跟不上形势,思想认识、精神追求、素质能力等与当前依法治国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不匹配。二是检察规范化建设还任重道远,一些影响检察工作质量、制约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问题还存在。三是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大背景下,队伍中出现的思想认识等问题,提早应对、谋划不够。四是检察基础建设亟需加强,案管、控申等工作场所仍受较大局限。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大局,围绕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 按照“强管理、促规范、重培养、创先进”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努力在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全面夯实“两个目标”基础,为把青川建设成为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生态青川、美丽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服务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严肃查办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背后的职务犯罪,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主动服务生态经济发展,注重对企业产品品牌及创新的保护。深化网格化民生检察,围绕八类重点人群,创新民生权益保障与服务。全面做好精准扶贫、白龙湖幸福岛建设协调等中心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打击涉枪、涉毒、“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惩治赌博、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查办工程领域、深化改革进程中的职务犯罪,突出打击行贿犯罪,注重创新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廉政勤政。推进“两法衔接”,运行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用好专项救助资金,深化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努力彰显司法公信。牢牢把握宪法定位,不断加强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错误裁判、非法取证、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检察机关文明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不懈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畅通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

四是不断深化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素质。重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抓好青年干警的培养。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完善提出具有青川特色的检察文化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科技强检、基础建设等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部分用语说明

 

    1.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期限的工作机制。

2.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3.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指公安、检察、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因监护人涉罪或被害而面临失管风险的未成年人。

4.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指共青团四川省委牵头省人社厅、省综治办、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2家单位,对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予以的表彰。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6.“两法衔接:指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形成打击犯罪合力,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7.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通过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予以固化,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8.“点站员户”网格化民生检察:指县人民检察院在巡回检察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县完善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青少年阳光检察站、选聘民生检察联络员,服务重点人群(户),建成以检察工作为线,以点站为网格,以巡回检察为面,以检务公开为纽带的民生检察工作格局。重点服务的八类人群(户)为:涉检信访人员;司法救助人员;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和失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涉法涉诉农民工;困难低保户;其他重点人群。主要开展八项工作: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务公开;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做好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监督社区矫正;监督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9.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指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从201412月至201512月,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0.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加快推进高层次专门人才工程建设,要求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推进“铸才、聚才、育才、扶才、优才、引才”六项重点工程,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精良的检察人才队伍。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文化路      电话:0839-7202573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