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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检察院首例公益诉讼案判决 全面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本站  点击量: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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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公益诉讼中委托修复渔业生态资源签约仪式在青川县人民检察院举行。

会议通报了县检察院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审议通过了《“孔溪河毒鱼案”中受损河段渔业资源修复方案》,同时签订了渔业资源修复协议书。

签约仪式上县检察院、县农业局代表就两法衔接工作、公益诉讼,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邓全昌副检察长指出:“孔溪河毒鱼案”是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一次有力衔接,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方式保护生态资源的成功示范;渔业修复应该具有模式化的标准,以便今后工作中的类似案件能够有序有力推进;要认真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方针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并会同电视台通过“以案释法”做好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县农业局渔政所所长李凤琦所长表示通过此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了更多的认识,今后将加大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加强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进一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毒鱼案”当事人向某已在事发所在地的学校、村居委会等公共场所进行了公开道歉,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本次通过委托的方式用当事人缴纳的资源修复费用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确保了青川首例公益诉讼案判决结果的全面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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