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青川县农业农村局未完全履行野生保护植物监管职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4日(星期四)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青川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青川县林业局相关人员及旁听人员。
四、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1.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方法:请于2025年9月3日18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839-7207113),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3.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应在旁听席入座参加听证。
五、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进场,并全程佩戴口罩。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特此公告。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1日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文化路 电话:0839-72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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