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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来源:本网  点击量: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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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检察履职助力青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坚持能动履职,自觉服务中心大局

    护航“平安青川”建设。结合县委开展的“基层治理年”活动,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选派2人参加县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活动,1人参加“亮剑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对影响较大的三锅镇“11·24”组织违法堵路案、广平高速团伙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从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聚焦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领域,汇总分析办案数据、典型案例,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有效推动源头治理。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强迫交易、职务侵占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1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因生产经营涉嫌犯罪的,坚持能不捕则不捕,能不诉则不诉,避免出现“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厂子”情况。开展涉企合规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防范法律风险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护航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提起公诉24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47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追缴生态补偿金10万元,修复林地耕地3.58亩,增殖放流生态鱼苗5.1万尾,补种林木1100余棵,督促相关责任人开展生态护林等公益活动14次。主动对接甘肃省文县人民检察院、白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协作,持续做好涉边界公益诉讼案件相互移送、磋商工作。

——强化司法保障,践行法治为民宗旨

    用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理信访案件11件,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解决群众诉求11项,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25万元,帮助涉案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加强刑事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帮助各类侵财案件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36万余元,守护群众的“钱袋子”。通过检察正告、诉前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21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3.6万元。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保护、关爱、教育、挽救、感化、救助”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5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发出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提升家长依法“带娃”水平。狠抓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宣传3次,督促有关部门处罚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不力的旅馆2家。与县教育局、县法院等8家单位会签《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上好思想品德课的意见》,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齐头并进发展提供机制保障。获评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摸排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和线索,持续加强对养老领域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骗取养老金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开展养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跟踪问题整改。开展以预防诈骗、依法维权等为主题的法治宣讲共7次,自导自演《谁动了我的养老钱》法治微电影向全社会推送,切实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

——做优监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进一步做优。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监督刑事立案、撤案12件,追捕追诉1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4件。与公安、法院会签《规范看守所出具在押人员表现情况的意见》,规范在押人员在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考核,对3名在押期间表现较好的在押人员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行为6件,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行为2件,监督刑罚执行3件。

    民事检察进一步做强。办理各类案件23件。加强对生效裁判文书的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4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财产保全、送达等违法行为提出监督9件。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对错误结案、惩戒措施不当等违法行为提出监督7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针对为违规支取住房公积金而虚构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监督,立案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人。

    行政检察进一步做实。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加强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1件。选聘6名经验丰富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借助行业领域专业知识提升办案质效。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8件。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9件,特别是成功化解一起持续五年的户籍登记行政争议,解决了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

    公益诉讼进一步做响。打造“蜀道益行·青之川”特色公益诉讼品牌,通过建立“检察长+林(河)长”协作机制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拓展公益诉讼渠道,助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通过典型个案办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在水环境污染、基础设施安全等问题上进行有效整改,全年立案5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4件、民事公益诉前公告25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件案例被全国推广,办案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被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推进队伍建设,提升素质能力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全体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实施细则,全年向市院和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19次,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增强。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李化武、全国政法楷模藤启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整治小富即满不思进取的思想,发挥新进班子成员年轻的优势,激发班子和干警的干事热情。扎实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自觉接受县委联动巡察和上级部门政治督察,落实整改措施42条,干警纪律作风进一步优化。

    持续提升干警的专业素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工作,与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就队伍建设、执法办案等互动交流、取长补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选派优秀干警参加全市优秀公诉人大赛、全县文稿写作大赛,组织开展出庭评议、书记员速录比武、干警演讲比赛等活动,多方位促进干警职业能力提升。

    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8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旁听庭审、检察建议宣告送达等活动11人次。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7人次,收集办案意见18条。

    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及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思路不够开阔,效果不够明显;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高;三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素质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一年来,13名干警获得表彰、表扬,院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系全国检察系统受表彰的5个团支部之一。院未检工作团队获得省院“三培育三引领”活动第一批次培育引领对象中的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扛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能动履职,为加快现代化青川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主动作为深化监督业务。

——坚定不移锻造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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