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溪县检察院通过“执检之窗”平台受理了张某某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通过审查后向本案公诉科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
经审查,被告人张某因迷恋网络赌博,用朋友手机向网络贷款公司贷款一万余元,全部被其挥霍。案发后,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县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张某的父母远在新疆务工,其舅张某某了解我院“执检之窗”信息渠道后,受张某父母委托,运用“执检之窗”向我院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目前被告人张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且张某供述稳定,系初犯,认罪悔罪,具有自首情节,其家人已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执检局认为张某一案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条件,遂向公诉科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建议将张某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公诉科及时采纳了该建议。据悉,这是该县院依托“执检之窗”成功办理的又一起执检案件。
苍溪县检察院“执检之窗”平台上线至今已初见成效,共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8件,向办案机关发出建议书、建议函6件,其中4件被办案机关采纳;受理在押人员近亲属控告案件2件,立案办理1件;约见检察官提供法律咨询4件7人次;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件,立案办理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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