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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院四项措施强化案件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本站  点击量: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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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朝天检察院以规范应用统一业务系统为依托、以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抓手,从规范案件管理、强化流程监控、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入手,切实发挥案管部门“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一、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网上办案,按照案件受理和办理的标准,所有案件均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办理,坚决做到受理规范、分流规范、结案规范,确保案管部门及时动态掌握案件办理情况;二是通过对办案期限是否超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账物处理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确保及时、规范、准确地将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录入系统,并及时自动分流至案件承办人。

        二、强化案件监督,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加强流程监控,围绕案件流转到哪,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哪,通过统一业务系统系统,从案件受理到案件归档,对案件流程完整性、办案程序合法性、法律文书规范性等进行全程监控;二是实施同步预警,对审查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每周进行期限预警和提示,督促承办人及时审结案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时口头提醒或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截止目前,已发出口头提醒6次,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份;三是加强案件评查,通过采取重点案件一案一评和一般案件随机抽查两种方式,对办结的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并就评查结果作为案件承办部门的考评依据,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一是指定专人管理,按照赃证物进出库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赃证物,严格落实登记制度,规范交接手续,确保赃证物在案件流转过程中不遗失、不脱管;二是建立涉案财物“周自查、月核对、季检查”制度。办案部门每周对涉案财物扣押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向案管部门报送自查情况。案管人员对照自查情况和材料备案情况,每月将网上数据与实际库存情况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每季度案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对涉案财物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领导报告。今年以来,共计登记入库赃款赃物27件,登记出库18件。登记后,定期对涉案扣押款物进行逐案检查,做到一案一帐,帐款相符,手续完备,管理规范。

        四、认真做好接待,保障律师权利

        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并制定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及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制度》,规范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同时利用受理律师申请会见函、申请调取证据函的条件,监督办案部门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特别是律师及案件当事人提出的无罪、罪轻和无羁押必要、侦查活动违法等相关意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核定,切实保障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今年,该院共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阅卷和咨询30人次,得到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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