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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守护“老有所安”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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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天下可运于掌”,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日,剑阁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剑阁县普安镇养老机构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法治宣传+安全整治”系列活动。

在普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检察干警通过播放“反养老诈骗”主题宣传片、讲解防诈骗专业法律知识、发放漫画式法治宣传单等形式,向老年人普及涉养老诈骗的常见形式及应对方法。同时,党员志愿服务干警以“预防非法侵害,维护人身财产安全”为题,深入浅出地向老年群体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宣讲了在人身权、人格尊严权及财产权领域“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为此次活动注入“红色细胞”,最大化释放机关党建“红色引擎”动能。

随后,参加活动各单位共同对养老机构进行走访调研,查看了消防及燃气设施、食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医疗保健配套等是否完备,听取了老人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饮食、居住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实地走访结束后,县检察院组织参加活动各单位召开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会商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梁安主持会议。会上,干警详细解读了“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围绕目前县域内养老机构运行和监管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推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展开讨论,并就落实落细“十一号检察建议”,形成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达成一致意见。

尊老敬老,善德之始。下一步,剑阁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作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持续贯彻落实好“十一号检察建议”,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共同为老年人创造安全、幸福的生活环境,以检察之力守护“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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