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以检察履职推进“六大保护”融通发力。2月24日,昭化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受区教育局邀请,为全区各乡镇中心学校、幼儿园分管安全工作的校(园)长和业务骨干,开展了一场题为《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学校的法律风险防范》的法治讲座。
未检干警以春节前胡某某热点事件为切入口,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学校保护的具体规定,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时幼儿园、中小学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原则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检干警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校园性侵害”案件,由此引申出最高检制发的“一号检察建议”和联合其他部门制发的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详细介绍了如何开展强制报告以及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后果,表示如发现学生遭遇性侵害,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以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从树立依法治校理念、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定期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开展法治教育、生命教育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课后,在场教师纷纷表示,通过检察官的讲课,对“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后的工作中将会更进一步地落实保护未成年人职责,与司法机关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安全的校园环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5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