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边查边改边建,及时制定并出台《关于检察人员书面告知“六类人员”“三个规定”内容的实施办法》,力促“三个规定”落实落地。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六大顽瘴痼疾”的整治内容之一,广元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出台《关于检察人员书面告知“六类人员”“三个规定”内容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是继制作“三个规定”专属彩铃后,广元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又一创新举措。
该《实施办法》将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的告知对象明确为“六类人员”,分别为从检察机关退休、调离、辞职人员,以及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通过送达书面“三个规定”告知书的形式,宣讲“三个规定”要求,告知其不要违规与检察人员接触交往,不要请托有关领导或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从源头治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并向社会积极传导过不过问、干不干预,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公正办案的决心,从而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办案环境。
下一步,广元市检察院将持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大力提升社会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和共同遵守“三个规定”的参与度,真正把“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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