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把检察业务与“四项教育”“四项任务”紧密结合,不断强化宗旨意识,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3月18日,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检察院和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检察院共同参与在宁强县毛坝河镇召开该场镇生活垃圾污染下游河流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检验治理效果。这是广元市检察院指导旺苍县检察院,推动川陕毗邻的四川旺苍、南江和陕西宁强、南郑四县区建立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后,共同办理保护长江上游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的首个跨省移送、跨区域联合办理的案件。
△公开听证会现场
案情回顾
        旺苍县盐河镇与宁强县毛坝河镇比邻接壤、山水相连。2020年12月17日,旺苍县盐河镇村民反映川陕交界处有生活垃圾造成污染的问题。旺苍检察院通过立案调查,发现反映垃圾堆放场位于陕西省宁强县毛坝河镇境内,未经无害处理的垃圾污染河流,经旺苍县盐河、国华、双汇等镇后汇入旺苍县城饮用水源东河,对20余万百姓舌尖安全带来威胁。
△查看情况实图
        根据相关规定,该案应由宁强县检察院管辖。依托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旺苍县检察院及时将案件移送宁强县检察院办理。旺苍、宁强两地检察院增强大局意识,保持协作联动,积极履职尽责。在区域性司法过程中,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用机制作纽带,实现“三变三改”:一是变自家为大家、改熟视成重视,二是变机制为施治、改单赢成多赢,三是变联动为震动、改有界成无界。“三变三改”成为机制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旺苍县检察院向宁强县检察院移交案件
        环境就是民生,治理重在质效。两地检察院共同办案,影响不小,但治理工作与检察建议的要求符不符?治理效果老百姓满不满意?这个案件能不能结?这样的民生实事不能自说自话。
△治理前后对比图
        经两院认真准备,共同在旺苍和宁强两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生态环境部门的专家领导及盐河镇村民作为听证员,同时邀请陕西省检察院、汉中市检察院、广元市检察院和汉中市南郑区、四川省南江县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和检察干警旁听公开听证,由社会各界特别是环保方面的专家领导对治理工作进行验证评价,对公益诉讼可否结案提出意见。听证意见认为,毛坝河镇政府治理方案科学,措施扎实,治理到位,效果明显;今后防治决心坚定,宣传有力,措施可行。
△公开听证会现场
        在下午长江上游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及公益诉讼现场会上,广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国勤指出,旺苍县检察院运用机制,积极参与到毛坝河镇政府开展的治理工作中,共同解决治理难的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长江上游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
        陕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说,比邻地区建立协作机制很好,这个机制能够解决共同办案的问题,这也是高检院的要求。毛坝河这个案子把机制条款都引用在了移送法律文书中,办得规范。听证会体现了公众参与的意识,特别是让老百姓参与我们的工作,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让老百姓看看结果怎么样,是对其反映问题的最好反馈,这个做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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