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广元市旺苍县检察院主动服务“红色旺苍”、“大文旅”大局,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木门会议旧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向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木门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要求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县司法局参加了宣告活动。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和权威性。
副检察长雍思红向主管单位宣读检察建议书,针对木门会议旧址存在的没有防火预案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烟感装置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电路布控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员、整改消防电气线路设施、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旨在共同推进文物保护和“大文旅”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公开宣告检察建议之前,旺苍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被建议单位的意见。为了推进工作的落实,将检察建议抄送县人大、县政协。助推被建议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被建议单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木门镇人民政府对检察建议予以充分肯定,一致表示对检察建议虚心接受,高度重视,履好职责,及时整改,保护好文物。
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认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在松开听证的基础上发出检察建议,使被监督行政机关易于接受,消除认识误区和抵触情绪,有利于把公益侵害问题解决在诉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4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