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打击,推动全市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纵深发展,2020年9月11日,广元市院召开了全市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推进会。广元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国勤参加并主持会议,市院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利州、朝天、昭化、剑阁院分管副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邓国勤副检察长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徐晖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优秀经验,并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案件办理情况。随后,参会各县、区分管副检察长对本院民事检察绩效任务完成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邓国勤副检察长细致分析了全市民事检察工作的总体情况,指出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重、难点,提出了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并对进一步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学习省院会议精神。领会上级重要文件及指示,并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汲取其他院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有效经验,确保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规范虚假诉讼案件的调查工作,做到精准监督。县、区院要多渠道收集线索,并在发现线索后做好调查方案,及时上报市院,市院将统筹力量,组织进行线索评估,做到精准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三是认真审查,重视再审检察建议质量。全市民事检察部门要建立再审检察建议备案制度,在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后,要上报备案,市院严格把关,对再审检察建议明显不当之处,要及时指出并建议修改。 四是强化检察人员责任意识,提升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检察人员要转变观念,摒弃惰性,发挥工匠精神,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特别是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和运用,增强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新时期民事检察工作的挑战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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