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承担综合性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制定实施剑阁县人民检察院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剑阁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院职工工资发放,以及内部保卫、办公场所、公务车辆、枪支弹药等机关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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