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本院动态

朝天检察院召开作风纪律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18-05-07   来源:本站  点击量:4906  
分享:

427,朝天区检察院召开作风纪律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提醒、警示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会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红通报了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报》及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五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等违纪案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干警自身纪律作风提出要求。

李红检察长指出,在今后检察工作中,一是要抓住重点,认真解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院干警要引以为戒,照镜子、正衣冠、勤洗澡、治治病,切实解决律己不严、工作作风漂浮、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二是要持之以恒,切实抓好对纪律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执行规定没有例外”的原则,严厉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三是强化领导,坚持从严治检。要继续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继续狠抓作风建设不松懈,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切实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区检察院办公室)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滨河路五十五号      电话:0839-8622000

COPYRIGHT 2019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