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发生。6月25日,朝天检察院派驻羊木检察室联合羊木派出所、羊木司法所为羊木片区的2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会上,羊木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讲解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着重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羊木检察室主任对矫正人员提出希望,希望每一位服刑人员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服从管理,积极矫正,加强自我学习,提高法律法规意思,认真接受矫正,积极面对生活,走出犯罪阴影,更好地融入社会。
会后,检察室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对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参加了公益劳动。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培训,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法制观念,增强了矫正人员的服刑、改造、悔罪意识,巩固和提升教育、矫正的效果,更好的促使了矫正人员改过自新融入社会。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滨河路五十五号 电话:0839-8622000
COPYRIGHT 2019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