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检察院“四措施”强化财务管理,夯实检务基础
一、认真学习《新会计法》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利用工作闲暇时间,学习掌握新会计制度的记帐方法和会计核算,新旧科目的主要变化和账务的处理方法。学习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内容,熟练掌握各科目的运用范围,优化帐务处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规定详实,对照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将财政局规定的财务管理和检察院财务管理两者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帐务的处理方法。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财务监督,严格逗硬实施。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并严格逗硬实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各项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特别在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等方面,每月按时上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财务监督。
四、夯实财务管理基础,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财人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强“为检察业务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按照《新会计法》和《办法》的基本内容,组织开展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计财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检察机关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水平,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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