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木检察室举办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讲座
为进一步提升新一届村干部能力素质,加强乡村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强化乡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将职务犯罪预防的触角深入乡镇村组,
讲座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苟明刚运用近几年区院所立案查办的乡镇村委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鲜活案例,对职务犯罪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并强调农村“两委”干部系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钱财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即可能构成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犯罪,将受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讲座上,苟明刚副检察长还教育乡村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远离贪腐,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随后,控申科负责人、羊木检察室主任从检察机关主要内设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详细地介绍,并从乡村委干部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以及犯罪预防等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涉及乡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指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必要性。
讲座结束后,与会乡、村委干部纷纷认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给参会人员在思想上敲响了“防腐警钟”、绷紧了“廉洁之弦”。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牢固树立防腐拒变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利。
最后,区检察院为参会人员干部发放了《举报宣传资料》、《阳光检务卡》等法制宣传资料,本次讲座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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