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在11月4日上午召开的抽样评估首次会议上,剑阁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李树林代表县委向省检察院评估组一行致以题为《全力推进“四化”建设,科学服务灾后发展振兴》的欢迎辞,并对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与大局,坚持以“四化”建设为抓手,主动融入“大政法”工作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科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灾后振兴跨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省检察院评估组组长谭炳社在动员讲话中强调,省院确定剑阁县院为2013年的基层院“四化”建设抽样评估对象,是对剑阁县院长期以来检察工作的肯定,希望剑阁县院当好广元市基层检察院的代表,当好全省基层检察院的代表,严格按照基层院抽样评估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基本指标的内容和要求,消除顾虑、认真对待、积极配合,保证抽样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达到了解实情、找准问题、改进提高的目的。杨红梅主任随后在讲话中指出,此次迎接省院抽样评估,是面对面接受省院检查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院“四化”建设工作的难得机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持续发展。
在当天召开的领导班子座谈会上,剑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耀明向评估组全面汇报了2009年以来基层院“四化”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存在困难进行了简要汇报。
在为期两天的抽样评估中,评估组通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现场测试、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抽查案卷、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12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基本指标》要求,对剑阁县院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察管理和检务保障等四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抽样评估。
11月5日下午召开的抽样评估意见反馈会上,省院政治部副主任、评估组组长谭炳社代表评估组做了重要讲话,对剑阁县院“四化”建设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是上下联动、抢抓机遇,开展“四化”建设聚合力。剑阁县院领导班子立足剑阁检察工作实际,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要求部署,紧紧抓住县城搬迁和灾后重建两次契机,积极争取广元市院和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主动团结全院干警,励精图治、不懈努力,超前规划、规范建设,夯实筑牢了科学发展的坚实根基,树立了剑阁检察良好的社会形象,取得一系列喜人的成绩。二是措施有力、推进有序,开展“四化”建设有重点。剑阁县院党组科学确定“四化双创”目标,始终突出“执法规范化”这一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的核心重点,统筹推进“四化”其他方面协调发展,建机构、定思路、明责任、强举措,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案管中心、控申接待中心和文化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三是注重创新、突出效果,推进“四化”建设出特色。剑阁县院注重把“四化”建设与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和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打造内涵式检察文化建设模式,培育“快乐检察”文化品牌,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强化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扎实开展民生检察工作,为基层院“四化”建设注入了新鲜的内容和活力,也让剑阁县院的基层基础建设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色亮点。
广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在反馈会上代表广元市检察院对评估组两天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要求剑阁县院对评估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梳理研究,逐条落实整改,并要求全市各基层检察院针对剑阁县院梳理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整改提高。
剑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耀明在反馈会上表示,该院将针对评估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对照落实整改,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增添措施办法,坚持把“四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长抓不懈,努力推动基层院“四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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