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5月24日,苍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及第二、第五检察部干警来到白山乡,对一贫困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0元,并向其年幼的儿女送去衣服和书籍等物品。

2018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白某某趁权某某送朋友去石马镇办事的时机,在明知权某某妻子向某某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强迫向某某与其发生性行为。被侵害人向某某家系精准贫困户,其女儿今年7岁,由向某某母亲抚养上学,儿子4岁,还未上幼儿园。其丈夫权某某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没有一技之长,收入少且不稳定,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同时其住房为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土坯房,外墙破损严重,家中卫生长期没有打扫脏乱不堪。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苍溪县检察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联系当地的幼儿园,解决了其儿子的上学问题。办案检察官还到其家中教育督促权某某积极参加劳动,以便为家庭创造长期财富,随后又多次联系白山乡党委政府建议对其家庭住房条件进行改善。
2017年以来,苍溪县检察院一直将司法救助充分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体现司法温暖。目前已办理涉及精准扶贫对象的司法救助案件8件17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9万元。在今后工作中,该院将继续贯彻《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升司法救助水平,将精准扶贫户作为重点进行救助,通过不断拓展救助渠道,主动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合作等方式,引导被救助贫困户走出阴霾,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实现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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