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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院依法对郭某某等8人聚众扰乱 社会秩序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本网  点击量: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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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郭某某、邹某某、张某某8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向利州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利州区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经审查查明:2017年年底,被告人郭某某、邹某某、张某某等8人因对政府的补偿安置标准不满,于是组织、煽动利州区快乐村村民多次大规模到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以及中央巡视组缠访、闹访、越级上访达18次之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2018年1月20日左右,郭某某、邹某某、张某某8人纠集在一起建“团结一心快乐家人”微信群,先后有200余名村民加入该群,并多次在该微信群及私下里煽动、组织村民封堵分房中心、阻工以及违法上访,致使政府安置还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长达6个月,造成高达108万的损失。

2018年4-6月,郭某某、邹某某、张某某8人又多次煽动村民进行阻工,郭伟治、郭松新手提木棒威胁机械驾驶员停止施工,并殴打施工方现场摄像人员,迫使工地停工六天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910元。同时,郭新怂恿郭坚对依法出警的警察采取抱腿、掐脖子等暴力方式阻碍其执行职务,致使民警一人受伤,经鉴定其所受伤为轻微伤。

据此,利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某某、邹某某、张某某等8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应当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新教唆被告人郭坚以暴力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其二人应当以妨碍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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