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11月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剑阁县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一等功”。这也是剑阁县检察院第三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剑阁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服务山区脱贫发展,探索“1+4”网格化民生检察,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经验做法入选四川法治蓝皮书,被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向全省推广。坚持科技强检战略,构建基层管理、检务公开、信息共享三大阳光检务平台,打造“智慧服务型检察院”。筹资500万元建成全市首个现代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影响力辐射省内外。“设点建队”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服务脱贫攻坚“八个一”行动等多项工作被省检察院推广。倡导“快乐检察”文化育检理念,打好精神文化、素质文化、和谐文化、廉洁文化四张“文化牌”,培育“雄关文化”特色品牌,为打造新时代过硬基层检察队伍提供了生动借鉴。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该院控申接待室连续19年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驻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团支部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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