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9月27日,苍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苍溪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上,邓长虹检察长结合公益诉讼工作相关内容,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背景、制度基础、具体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就苍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厚春、法工委主任陈大凯分别介绍了人大常委会调研组9月上旬对苍溪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水务局等单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调研情况。
听取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明、副主任杨厚春等领导对苍溪县院公益诉讼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冯明主任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制度设计,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就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冯明主任强调:一是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权益;二是突出资源整合,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工作整体合力。要在加强请示报告、完善衔接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等方面持续用力。三是突出监督实效,强化办案职能,不断提升公益诉讼质效。要在规范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规范诉前检察建议、规范诉讼过程、提升案件管理水平等方面持续着力。四是强化队伍建设,优化履职环境,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要在强化宣传引导、履职保障、配齐配强办案力量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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