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6月以来,利州区检察院案管办高度重视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确 保该系统顺利应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一是 利州区院党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抓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应用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强力推动落实该项工作。各业务部门统一思想、加强督导,协同配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动辅助办案系统功能持续完善升级,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
平。
二是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 “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网络”培训,并要求各业务部门组织开展应用培训,切实提升办案干警的思想认识和应用能力。同时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电子卷宗制作与交互规范>和<法律文书网络交互规范>的通知》(川政法( 2018 )94号)文件要求,使每一位办案干警能熟练使用辅助办案系统,规范制作电子卷宗和法律文书并及时交互。迅速适应刑事案件办理由网下向网上转变,确保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有序衔接。
三是案管办会同办公室、 技术科等核心科室成员前往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人工智能技术检察应用设计,以及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慧检务”在检察工作中的实践成果。
四是积极与利州区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利州区法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将交通肇事案、危险驾驶案、盗窃案等八类刑事案件模型化嵌入办案系统,指导干警比照指引,照单接收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并就智能辅助系统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促进各单位联动协同。
目前,利州区院案管办干警已成功通过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接收28件刑事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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