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今年6月,苍溪县检察院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苍溪县岳东镇双柏村六组村民刘某为建住房,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所承包的耕地上开挖屋基,造成336平方米的基本农田遭到严重破坏,同时造成附近山体部份滑坡,对周边群众的经济农作物造成损失。
办案人员调查核实后认为,刘某占用耕地开挖屋基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苍溪县国土资源局作为保护管理我县基本农田的行政机关,未尽到监管职责,有失职行为。为加强对该县基本农田的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院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了对毁坏耕地进行恢复治理及加强对该县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工作的检察建议。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调查整改工作,责令当事人限期对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恢复治理。同时,县国土资源局以此事为契机,对全县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了一次摸排清理,对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进行坚决查处,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基本农田的巡查力度,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目前遭破坏的基本农田已经全部复垦,恢复了原种植条件。苍溪县检察院通过此次行政违法事件监督,有效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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