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水平,助推以案释法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苍溪县检察院对上半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生成的说理法律文书和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以案释法活动进行了评选。
通过综合业务部初评和召开检委会讨论,最终评选出王某某等三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汪某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和瓦某某运输毒品案纠正违法通知书三份优秀说理法律文书,“苍溪检察”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栏目和张某某刑事申诉案公开答复两项最佳以案释法活动,获奖情况将纳入全院绩效考核,同时优秀说理法律文书将在内网上予以公示,供全院干警学习。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加强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护法的先锋”的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推行“3+1”工作法,将释法说理工作安排到全院各个部门、贯穿于办案各个环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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