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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检察院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8-07-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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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利州区检察院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专委范子雄宣读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公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绍连传达了彭清华书记在省委全会上的两次讲话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精神。

王绍连检察长指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是在新起点上,推进我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作出的一系列战略谋划和决策部署,是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迈步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展现新作为的再动员再部署;两个《决定》,充分体现了新一届省委的发展思想、发展战略、发展体系。全会的召开,对四川迈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具有里程碑意义,伴随全会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必将迎来全新局面。

王绍连检察长强调,全体干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全会部署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要深刻领会、学用结合,对照全会精神要求,主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检察力量;二是要强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将全会精神宣传真正宣传到基层党组织努力全覆盖;三是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相结合,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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