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川县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院纪检组长汇报了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主要精神,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党组会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对落实各项工作进行了分工。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杰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压实“一岗双责”职责,纪检组尽快在近期安排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督促分管部门干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把责任落实到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的方方面面,做到对党组负责。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两准则四条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杜绝党内政治生活娱乐化、庸俗化倾向,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要继续聚焦“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部门要盯紧年节假期、扭住重要环节,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四是落实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 “签字背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约谈等制度,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集体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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