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以及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全市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应用问题;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其它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015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贪污贿赂及职务侵权案件38件,初查5件,立案4件,侦查终结4件,侦查认定数额339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86万元。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26件,审结109件,其中:批准逮捕61件,起诉38件。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42件,审查处理132件。受理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书面纠正监管改造违法通知5件。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6件,审查处理54件,结案处理42件,抗诉案件再审结案9件。
二、部门概况
市人民检察院含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两个单位现有编制153人,其中:专项编制128人,事业编制25人,专项编制中有6名工勤人员,年末在职在册实有人数143人。聘用人员17人,2015年新增8人。其中县区遴选6人,公开招聘2人,遴选人员工资分别于2月份和121月份执行,招聘人员2015年3月份进入工资系统。
三、2015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6762.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9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71.4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64.1%。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498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47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7.08万元,医疗支出67.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61万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1779.4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3.87%。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9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7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766.7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447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以及发展检察事业所需的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47.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以及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支出。
(三)医疗支出67.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9.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租房补贴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1.14万元,较2014年下降23.81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 0 次,出国(境) 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费 11.25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16.1%,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138批次,1450人,共计支出11.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察机关检查指导工作和其他地市州检察院相互学习交流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9.9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 25.61 %,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车辆购置费用。
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 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轿车28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2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9.9万元,用于办理各类案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41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购置451.18万元,(主要是办公楼搬迁采购所需办公家具、用具、远程视频讯问系统、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子系统)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共有车辆 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7日
1: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收支决算总表
2: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收入总表
3: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支出总表
4: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6: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日常公用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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