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9月7日至8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题报告的调研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一行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国勤的陪同下赴苍溪、昭化、剑阁检察院调研法律监督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苍溪、昭化、剑阁检察院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全面了解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调研过程中苟主任就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各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对全市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扎实且富有成效,重点突出且思考深入,创新法律监督机制,较好的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实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价值追求。
她指出,检察机关要在四个方面深入思考,增强监督实效,一是要在如何让被监督部门接受监督上下功夫,促进接受监督意识形成。二是要在如何让被监督者执行监督意见上下功夫,解决行动力问题。三是要在如何扩展案件线索来源上下功夫,解决案源枯竭问题。四是要在如何适应新时期依法治国道路上下功夫,创造基层工作经验。
她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更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监督流程,实现监督实效性。针对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在人大层面建立机制,协调被监督机关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监督。二是着力监督办案背后的违法行为。深入剖析相关单位案件久拖不决、长期未能案结事了的原因,抓住“是什么问题、为什么出现问题、谁的责任、怎么处理、整改如何”五个程序开展监督,尤其是要厘清“谁的责任”。三是结合反腐,监督重心下移。加强对村干部贪污腐败查处力度,排除“毛细血管”梗阻问题,确保国家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做一个无愧于党和国家重托的检察官。作为监督者,要严格执法,更要深刻领会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将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干警一生的课题。五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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