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8月18日至19日,省院副检察长罗春梅率领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到广元市调研指导工作。罗春梅副检察长一行深入广元市院,旺苍县院,重点调研了相关业务工作情况,视察了广元市院、利州、昭化、旺苍院 “两房”建设和生态补偿基地,听取了工作汇报。
广元市院检察长张树壮分别就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情况,和“两个专项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林地行动”等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院各分管检察长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了相应补充汇报。
听取汇报后,省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对广元检察工作进行了评价,对市院对口部门提出问题和疑惑作了一一解答,一致认为广元市院近几年各项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罗春梅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广元检察工作,她指出,广元检察工作推进非常扎实、成效非常明显,省院充分认可。侦监工作体现了案件数量、办案质量和监督效果的有机统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突出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实际效果;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更是极富成效,推出了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同时,针对“三个专项”和“一项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在工作整体推进时,一定要抓住重点。比如财产刑执行试点工作,要选准一个切入点或突破口,把度数摸清,把问题找准,把措施落实,把制度建好。二是在重点工作推进时,特别要注重对基础性实践性问题的分析、梳理和研究,作为试点院,做法和经验都要拿得出有力的数据和实例来证明,能切实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供可借鉴的参考依据。三是每项工作都要注重相关制度的创新、完善和落实。比如“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制度的创新、完善和落实都显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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